日前,广西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精准查询全流程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区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提升,确保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市县完成对已入库数据的核实、完善并汇交至自然资源部。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权属清晰、数据准确、属性完整、汇交全面”的原则,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包括商品房和自建房等)历史存量数据整合,加快推进林权、农经权等已移交数据的存量数据整合,持续消化历史存量数据,逐步实现“整合全部覆盖、质量稳步提升、汇交实时全面”的目标。各地要按时完成现有数据规范完善和补充汇交。有条件的地方同步做好未入库历史数据的清理、补充和汇交(即不仅要整合历史数据的最后一次登记状态数据,还要搞清历史数据的“前世今生”,尽量补充完成历史数据的“来龙去脉”)。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梳理历史存量数据存在的问题,分析新增数据质量不高的原因,推动建立健全事前规范权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测绘,事中强化权籍数据质检入库、审核登簿以及事后抽查核验、数据更新维护的全流程登记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不动产数据质量,为数据共享、查询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完善自动上传、手动推送、不动产信息查核和痕迹管理等精准查询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完整、上报实时、响应及时,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数据上下一致,实时共享和更新。要严格精准查询人员和信息管理要求,增设人员在线报备和任务进度提示等措施,提高查询反馈的质量。要提高信息的精准度和查询效能,核查范围包括不动产数据库、未整合数据的现状和历史数据,并确保查询结果7天内反馈,最长不得超过15天。要定期开展数据上传抽查、抽检,及时整改数据不全、不准、报文失败和不规范填写登记簿等问题,提高数据上传质量。
通知强调,有关负责人员不得干预、过滤登簿信息和相关数据,不得少报、漏报、泄露查询内容,由于管理不到位或者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信息泄露或安全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