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社会治理:“依法+依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3-03-24
作者: 任轲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超强推进,我国快速进入数字化、智能化时代,中国社会日益成为智慧社会。在数字强国、智慧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探索优化国家治理格局的新方式、新路径。

01

数字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守正”与“创新”

辩证认识数字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守正”与“创新”关系。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标志着我国数字社会治理创新驶入快车道,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数字技术正全面融入人们的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也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正确处理数字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守正”与“创新”,是新时代社会治理传承与发展的重要使命。

首先,数字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守正”与“创新”内核是耦合统一的。“守正”与“创新”服务于相同的社会治理目标,都是为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其次,数字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打破原有治理模式中低效、机械式的治理手段,积累数字信息硬件和软件基础,提升智慧、高效、精细、专业化的社会治理能力。

最后,数字社会治理“创新”离不开对“守正”的包容性发展。“创新”变革是建立在对“守正”的包容性发展基础上的变革。需要关注数字社会治理应用的空白领域,防止“木桶原理”的短板障碍。维护数字技术应用弱势群体的社会环境,实现新旧秩序的有效衔接。

02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是数字法治的核心要义

以党的二十大为起点,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征程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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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数字社会的生产力代表是数字科技,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而且各种数字科技融合发展、广泛运用,空前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学习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塑造着一个全新的以数字科技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深刻改变着国家的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就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深刻变革的产物,也是其显著标志。

与数字时代和数字社会相适应,我国的法治现代化必然是法治与数治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必然是法科共治的现代化,必然是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现代化。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在实践中就是,一方面,把科技能量特别是算法融入法治之中,促进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把维护公平正义、弘扬新风正气的法治精神和以人为本、增进福祉、和平利用、保护隐私、公正透明、安全可控、敏捷治理、共担责任的科技伦理和法理嵌入数字科技之中,使之公正向善、缘法循理,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

03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实践路径

第一、推动法治数字化、数字法治化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一个重要前提是法治数字化和数字法治化。这个前提蕴含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两个理论命题之中。这两个理论命题表明科技和法律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通过推进法治数字化、数字法治化,促进代码规制与法律规则、算法与国法相辅相成,进而促进“第一生产力”和“人类最伟大发明”结缘,让法治如虎添翼,让科技臻于至善,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法治和数治亲密构筑的轨道上行稳致远,让中国之治成为全球治理文明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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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注入数治能量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数字科技则是这个第一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与科技生产力的其他要素相比,数字科技不仅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一推动力和保障力。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关键在于将数字科技内涵的治理能量注入国家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经把科技支撑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把数治(智治)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各方面全过程,使数字科技升华为数治科技。以社会治理体系为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曾经是基层治理的基本经验,新时代在这个经验中融入了“数治科技”,将“三治结合”转型升级为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融合。

第三、打造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制度化平台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已不再是纯粹的理念,而已经成为制度化实践。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大批法治和数治相结合的平台,如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各种形式的智慧法务、智慧检务、智慧公安平台,发挥了法治与数治相结合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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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推动政府机关与数字企业合作共治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善治,而善治的核心要义是政府同企业合作共治。在数字中国时代,政企合作共治,主要指政府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企业合作,推动高质量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加快建设由平台驱动的数字政府,即构建基于数字基础设施的治理平台,促进国家治理各种数字资源系统整合、有效应用和政企共享,实现治理资源科学整合,由“碎片化”“割据化”转变为“一体化”“系统化”,促进国家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和治理结果的科学性。

责编:岳青植

监制:李红梅

文章参考:

1.《前沿观点|张文显: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数字法治》2023年第1期

2.《数字法治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新跃升》法治日报

3.《把握数字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守正”与“创新”》光明网

4.《连玉明:以数字化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