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数据条例》于今年7月31日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6日上午,省数据局召开《湖北省数据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森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正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青松主持会议。
周森锋指出,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指示论述,着力运用法治方式打通数据生产、治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服务、权益保护与安全保障全链条,有利于加快推动数据产业与市场培育、促进全社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数据局作为条例贯彻实施的牵头单位,将切实履行职责,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协作,重点围绕条例宣贯、配套制度完善、数据流通利用、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做好条例出台的“后半篇文章”。全省数据系统干部要抢抓机遇,深化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工作,增强数据意识,提升数据素养,全力推进数据强省建设。
付正中强调,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价值导向,重点抓好引导、促进、授权性规定的落实,推动打通束缚数据生产、流通、利用的堵点卡点。要抓紧完善法规配套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切实把条例要求落细落实,同步强化条例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形成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要严格对照条例梳理法定职责,扎实落实各项规定,做好部门间、层级间的联动协同,共同为我省数字湖北建设、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省人大财经委、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武汉市数据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数据领域专家、数据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省数据局、省人大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