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勇: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实践探索

时间:2021-05-07

4月29日,2021中国大数据产业创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开放部负责人穆勇出席大会发表了题为《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实践探索》的主旨演讲,重点介绍了于近期成立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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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开放部负责人穆勇

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已成为各界共识,对于社会数据来说,数据之间的流动才能产生更多的价值。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成立主要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方面,过去数据的共享与流动,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忽略了社会、企业、政府之间数据流动产生的价值;另一方面,过去数据交易的过程中很多都是原始数据,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数据的所有权很难确定。新成立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在总结借鉴前期一些交易所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使用了隐私计算、可信安全环境、多方安全计算等新技术,从原来只依靠交易数据本身,变成了交易数据的成果、产品与服务,而且有些情况下,可以保证数据所有权、数据类型不变,我们只是需要使用这些数据。也就是说,我们的交易标的由原来的数据集,现在向数据产品和应用、数据处理服务等新的领域进行转变,而且相关的技术也逐步在成熟,为我们推出新型的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和数据交易,关系到多个层面。

隐私计算为数据交易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撑,很多计算可能都是基于隐私计算来实现的,原来非常敏感的个人数据也可以通过知情同意、匿名化处理后被加以使用。当然为了避免数据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们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处理。数据分类大体分为负面清单、谨慎清单、公共数据、个人数据、企业数据、互联网数据。被纳入到负面清单的数据,属于非常敏感的数据,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能够进行匿名化处理的数据,可以归为谨慎清单。公共数据资源分为无条件开放和有条件开放两种模式,目前存在争议的是经过加工、开发、处理后的公共数据资源能否收费。

当前,个人数据保护越来越受重视。个人数据保护与共享,重点是“平衡”好个人数据保护与使用二者之间的关系。业界对欧盟似乎有这样一种认识:即认为,欧盟GDPR对于数据、尤其是个人数据的严格保护,限制了数据产业乃至整个互联网业的发展,导致欧盟国家在互联网产业上没有竞争力。我国对于数字技术运用采取“包容审慎”政策,建立了十分友好的市场和信息监管环境,促进了我国移动支付、电商、网上银行等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也由于过度的“包容”,守得住“审慎”的底线,不能沿用“环境先污染后治理”方式。个人数据保护与共享“天秤”的支点如何确定还是要根据不同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确定。

还有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既然数据是要素,要素就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交易,我们原来政府数据也好,公共数据也好,都进行的是目录管理。你查一下各地包括国家的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办法,其中都有一条是本机构对数据实行目录管理、清单管理,其实这个目录管理、清单管理就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我们纳入生产要素就要进入资产管理的范围,确定是什么样的资产,如何评估定价,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等这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数据流通,特别是在数据交易过程中就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最后就是,数据交易流通过程中要逐步破除跨境数据流通的非关税壁垒。目前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一个是国家的数据安全,一个是个人数据保护,这个过程中针对不同国家的数据流通交易,可能要考虑到我们的签署的相关协议,这里面要求两个方面,第一是数据保护的标准一致,第二是数据保护的执法权对等,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比如说数据是欧盟的,那就是考虑到和他们签署的协定,主要是集中在国家数据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重点是这两个方面,如果是和东盟的相关伙伴在进行交流的时候,我们也有相关的协议作为依据,一事一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采用设立立岸的数据中心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等方式来逐步打通数据的跨境流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