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 面对“算计”只能算了

时间:2021-03-09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成都商报

复旦大学教授孙金云的一项调研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最近,他带领团队做了一项“手机打车软件打车”的调研。该团队在国内5个城市,花50000元,收集了常规场景下的800多份样本,得出一份打车报告。报告显示:苹果机主更容易被专车、优享这类更贵车型接单;如果不是苹果手机,则手机越贵,越容易被更贵车型接单――这样的报告,让人们对大数据用户画像、大数据杀熟产生的消费陷阱意难平。

建设新型消费社会,消费者权益必须保障。今年全国“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修改反垄断法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建议立法禁止协同行为,规制数据滥用、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行为。据了解,反垄断法的修改已被纳入2021年全国人大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之一。

被诟病已久的大数据杀熟,能治吗?

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消费在内循环中的作用,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平台就必须严格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网络消费不讲规矩会给内循环添堵

□谭浩俊(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消费在内循环中的作用,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平台就必须严格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不要为了一己之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复旦大学孙金云教授团队的调研,的确击中了消费者的痛点。

就技术层面而言,企业设计出这样的软件,难度不大,却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要不是孙金云教授团队做了这样一项调查,谁知道打车还有这些“名堂”。从影响层面来说,这种定价策略直接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损害,且这种损害不是几元钱的问题,而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问题。

对于大数据杀熟,我们已听到过太多的案例、太多的质疑。而利用算法、利用已获取的数据和信息等对消费者玩套路,也是近年来网络消费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可以想象,平台设计出“苹果优先”“价贵优先”的方案,以及在优惠上实行不同策略,实际是想当然地把“苹果”和“价贵”作为判断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标准,从而做出更有利于平台利益的行为。殊不知,这样的判断缺乏依据,也不足以反映真实的消费水平。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特别是移动支付等快速普及,网络消费已成为广大居民最为看重的消费手段之一,也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内大循环形成的重要力量之一。如果平台只顾自身利益,而不顾消费者利益,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方案提供等方面,人为制造陷阱,诱导消费者消费,损害消费者利益,就是对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阻碍,会给内循环添堵。

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消费在内循环中的作用,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平台就必须严格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不要为了一己之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否则,早晚会被消费者用脚投票。

鉴于事后个人维权成本的高昂,第一道保护关口,需要由消费者自身来构筑。依法打击与自我保护,构成事物的一体两面。

“杀熟”靠技术“反杀熟”靠智慧

□文阳(红星新闻评论员)

“反垄断法”修法已成为今年重要的立法内容,加大对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做法的规制和打击力度,用法律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是解消费者之忧的根本之策。

当网购产品或服务越来越普及,网络消费的烦恼挥之难去。基于大数据用户画像,采取因人而异的价格策略,已涉嫌伤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算法,本是用来帮助平台精准推广、精准服务的。可是,当算法变成了“算计”,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何以解忧?

一方面,平台利用技术优势、信息优势进行大数据“杀熟”,可能涉及商业不端甚至违法,严管打击是必须的。另一方面,鉴于事后个人维权成本的高昂,第一道保护关口,往往需要由消费者自身来构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能屏蔽掉多数风险。依法打击与自我保护,构成事物的一体两面。

“杀熟”靠技术,“反杀熟”靠智慧。在这场智斗中,消费者“买买买”是需要一些技能的。比如,传统购物的“货比三家”仍然适用,要查询不同平台的价格;用不同品牌手机查询价格,或有意外发现;选入购物车观察价格变化,帮助明辨是真降价还是真套路;对高频使用的平台停用几天,它会用更优惠价格“讨好”你……消费者“自我成长”会避开大部分的“坑”。

在赢家通吃的网络时代,平台、渠道、价格等更有条件形成垄断,让消费者避无可避。打击新型垄断,亟待立法跟上技术进步的脚步,用法律维护健康公平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生态。“反垄断法”修法已成为今年重要的立法内容,加大对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做法的规制和打击力度,用法律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是解消费者之忧的根本之策。

把对大数据杀熟的维权代价转嫁给消费者是并不合适的。如果要治理大数据杀熟现象,重点更在制度建设和部门监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