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两大重要法案《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接连落地生效。这两项法案,不仅是欧盟近20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欧盟此举也将对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产生影响。
一
当地时间3月4日,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竞争专员维斯塔格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欧盟于当天对苹果公司处以18.4亿欧元罚款,原因是其在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市场中滥用主导地位。
欧盟表示,苹果公司非法阻止了应用开发者向用户提供在苹果应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服务订阅信息。
对于该处罚决定,苹果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苹果公司发布声明称,欧盟委员会没有发现可靠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受到了伤害;并且,“讽刺的是,这一决定以竞争之名,巩固了一家成功欧洲企业在数字音乐市场的领跑者地位”。
欧盟此次做出的处罚决定,源于瑞典音乐流媒体服务平台Spotify于2019年对苹果公司提出的投诉。该投诉称,苹果应用商店对开发者抽取约30%的“苹果税”,迫使开发者提高订阅服务的价格,并且阻止开发商与苹果用户分享有关订阅价格的信息。
此前,苹果的相关条款屡屡被其他企业质疑为“霸王条款”“垄断条款”。对此,苹果极力为其产品生态的合理性进行辩解。
在欧盟监管机构持续施加的压力下,苹果公司今年1月底宣布,从2024年3月开始,欧洲的苹果用户将能够通过官方应用商城以外的渠道安装软件应用。但由于该计划同时包含新的收费和限制,这使得苹果的相关举措被视为“公然挑衅”,并引发了更大不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发布于欧盟反垄断法规《数字市场法》的生效前夕,罚款总额约占苹果公司全球营业额的0.5%。有媒体评论称,拆不掉的苹果“围墙”,恐怕要被欧盟《数字市场法》推倒了。
二
3月7日,欧盟《数字市场法》落地生效。作为欧盟针对科技巨头颁布的反垄断举措之一,它将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责任,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确保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数字市场法》规定,向欧盟境内提供服务的企业都属于其管辖对象。根据该法案,市值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75亿欧元以上,且在欧盟每月至少有4500万活跃用户,每年有1万名商业用户的企业主体被认定为“看门人”。这些企业提供的22项核心平台产品及服务,被要求在法案正式生效前完成整改。
欧盟《数字市场法》的核心目标是结束大平台的垄断行为。特定平台为自家服务提供相对于竞争对手服务的便利将是违法的。法案还要求相关平台旗下的应用程序能够与其他应用程序进行交互和共享数据,让用户能够自行决定在设备上预装哪些应用。
此外,法案还禁止将手机用户的信息变现,禁止违规收集数据等行为。违反规定的罚款将高达公司全球年收入总额的10%,屡犯者则高达20%。
维斯塔格表示,欧盟《数字市场法》将首先重点整顿应用商店。就在《数字市场法》生效的前几天,维斯塔格在接受采访时说,她最关心的是小型应用商店能否公平地使用苹果、谷歌和微软等主导市场的公司运营的操作系统。
曾经参与起草《数字市场法》的欧洲议会议员安德烈亚斯·施瓦布对媒体称,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法案相关规定得到强有力执行,那么将为科技行业新进入者的出现和发展提供空间。
《纽约时报》等媒体认为,该法案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其落地意味着“(科技巨头)自我监管的时代结束了”。
三
2月17日,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另一部重要法律《数字服务法》已经落地实施。
与旨在确保科技巨头在欧盟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法》不同,《数字服务法》聚焦于加强用户在线安全,并促使相关企业对有害内容、虚假信息、广告跟踪行为和反竞争行为等承担法律责任。
《数字服务法》对各类在线服务平台,特别是对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的超大型在线平台和超大型搜索引擎进行针对性调查。根据平台服务类型和规模的不同,《数字服务法》制定了各种规范。
根据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需向用户声明为何展示广告以及谁为广告付费。此外,平台还必须打击非法内容、商品和服务,并被禁止基于用户敏感数据推送广告。此外,保护未成年人也是该法案规定的重点义务之一。
违反《数字服务法》的企业,或将被处以高达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甚至可能因严重违反该法案有关条款而被暂停服务。
围绕着《数字服务法》的相关规定,欧盟监管机构与全球科技巨头之间的“攻防战”已经拉开了帷幕。
去年12月,欧盟委员会对X平台发起了该法案下第一项正式调查,认为该公司涉嫌违反透明度义务、未能打击巴以冲突期间非法内容和虚假信息以及欺骗性设计行为。
今年2月初,“元宇宙”公司表示,由于不认可《数字服务法》要求支付的巨额监管费用,该公司正向欧盟委员会发起诉讼。
有分析指出,《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是欧盟近20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的重大立法行动,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欧盟数字规则。这两项法案的落地,不仅意味着欧盟谋求数字主权、推进数字化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同时也会对全球其他国家的相关监管立法思路与行动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