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企业特征与跨境数据合规挑战研究

时间:2021-03-24
作者: 邹杨齐佳音

过去20年间,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消费模式和消费场景的转变可谓沧海桑田。自1996年比尔盖茨喊出了“内容为王”的口号,人们渐渐地开始习惯了从移动端进行消费活动,用手机App订餐、购买机票火车票、订酒店;逛网上超市、使用网上支付;使用网上营业厅代替到银行网点排号办理金融业务;在App的指导下在家里健身;拥有不同兴趣爱好的人们甚至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实现了跨境社交(网游、旅行内容分享、追星、网红养成等)。互联网无时无刻不在汲取和留存着人们的行为轨迹和消费记录,这些日常行为数据,包含着不同国籍公民的个人信息,共同组成了大数据的汪洋大海。大数据企业为品牌商的海外市场拓展提供营销渠道和商业洞察支持,然而大数据企业的企业战略如果缺少了数据应用合规框架,会将企业置于违反数据跨境政策的法务风险之中。

1.大数据企业特征

1.1大数据技术商业应用的企业主体

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来识别和界定营销机会。大数据技术能够通过分析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消费数据,告诉企业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从而更精确地和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调整其产品概念、包装、内容,以及进行营销策略的部署。大数据技术商业应用最出色的企业,通常会是已有获取大数据能力的互联网公司,以及专业经营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售卖洞察报告的市场调研公司。

互联网公司作为消费和零售的新载体,成为天生的大数据企业(BigDataOwner)。市场营销因为互联网技术得到了重塑,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商推出一款新产品或者新概念时,可以选择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渠道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步上市,例如iPhone、华为等手机厂商在全球主要市场同步推出自己当年的旗舰机型。今天,如果你问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什么是最重要的,源源不断的数据流很有可能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数据变得极具价值,庞大的流量数据造就了谷歌、亚马逊、阿里、腾讯、京东这样的大数据独角兽。反过来,这些大数据企业以其强大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影响力,也在进一步改造着整个市场生态。

品牌方从单一的互联网途径获取的数据和报告,能部分地了解消费者行为,但要了解消费者态度,专业的市场调研仍然是最准确的方法。比如广告投放后的效果评估,消费者行为的变化(访问、搜索、到店……),甚至购买行为的转化率都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喜好/忠诚度的提升,则需通过调研形式去了解——这是市场调研企业的专业领域。与互联网企业依靠自有互联网产品自然产出数据的方式不同,市场调研企业作为独立于商家、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的完全第三方,依靠工序复杂而繁冗的数据采集过程获取消费者的态度数据。

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市场调研企业,作为大数据拥有者,已然将大数据作为公司战略在积极布局和实践。然而大数据解决方案之于大数据企业,不仅在于驾驭海量的数据,更需要部署相应的数据应用合规框架,规范数据的管理。在浩瀚的数据中,最为棘手和敏感的是包含了个人信息的隐私数据。

1.2大数据企业的数据分散性和数据服务器中心化

当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国内用户市场饱和时,其必然会凭借其已被市场教育得趋于成熟的产品,将目光投向更广泛的海外用户身上。因此,互联网企业的用户数据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出海,呈现出跨越国界的分散性特征,例如中国阿里的淘宝、字节跳动的抖音、腾讯的微信产品(见表1),均面向其海外用户推出了海外版应用产品;国外互联网企业也有面向中国用户的产品,例如过去的谷歌和亚马逊,虽然他们分别于2010年和2019年退出了中国市场,其中谷歌退出中国市场的原因是作为美国企业,其对中国用户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约束有着不同的认识。

与此相反的是,互联网企业的服务器部署呈现中心化的特征,这是因为基于商业特质,企业必然需要从成本最优的角度考虑其在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很显然,企业不可能为每一个用户市场部署专用的境内服务器——数据跨境,实现数据的中心化存储和管理,成为了跨国互联网企业的业务需要和首要研究的课题。

对于大数据技术商业应用的另一个典型主体——市场调研企业,亦是如此。在中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倡议下,中国企业加快了出海的步伐,跨国市场调研活动可以帮助品牌方测量当时当地的市场动态,及时准确地分析和掌握当地消费者的行为和态度,从而通过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与当地消费者的有效互动,以达到促进销售、增加利润的目的。因此,市场调研企业的数据采集业务呈现出跨境、分散的特点。与互联网企业类似,市场调研企业也需要从成本最优的角度考虑部署数据跨境方案,实现数据的中心化存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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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知名互联网企业的中国产品和海外产品举例

2.数据主权和大数据企业的跨境数据合规困境

2.1数据主权

近年来,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隐私和数据跨境立法节奏不断加快。一个国家的物理主权有领土、领空、领海等,随着大数据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和深化,数据主权——作为一个虚拟主权,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企业和个人的重视。“数据主权”概念,最早始于隐私领域,是指一个人对其在社交媒体上和进行网络消费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的控制权。随着数据在数字经济时代中价值日益凸显,其概念内涵得以不断扩展。简书对“数据主权”的解释为:“对于个人而言,数据主权是指人们对自身行为产生的数据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对于企业而言数据主权是指对海量数据的占有和使用以及保护;对于国家而言数据主权是指存在于本国的数据要受到本国法律的约束。”来自人民日报发表于新华网的对于“数据主权”的解释为:“数据主权是指网络世界的国家主权,反应了国家对数据控制权的主体地位。”

数据已经逐渐成为世界政体和企业逐鹿的焦点所在,没有人会轻易放弃对数据的控制权。放弃数据主权,意味着放弃现在和未来。甚至有人担心,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升级,数据主权争端将会引发自苏联解体以来新一轮世界范围内的冷战。

2.2大数据企业的数据跨境合规困境

2014年,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在欧盟区域范围内接连遭受打压。谷歌首先被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处以15万欧元的罚款;然后被欧盟法院裁定其应确保用户的“被遗忘权”;接着被西班牙立法规定其引用的媒体内容链接须付费;欧洲议会呼吁各监管机构应考虑将谷歌的搜索引擎和其他的商业服务分离开来;又被荷兰数据保护局告诫其应当停止侵犯荷兰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

而2019年以来,特朗普领导的美国政府及其盟友印度,对包括华为、字节跳动等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发动了全面抵制和打击。美国商务部2019年5月宣布将华为加入其“实体清单”,之后的一段时间美国持续升级了前述禁令的级别和范围。《印度时报》报道,印度政府于2020年6月宣布印度将禁用Wechat、TikTok、微博等共59款中国互联网App,而后被封禁名单增加到了118款。

如果我们从数据主权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欧盟对待谷歌,以及美国、印度政府对待华为的行为,就能更好地明白,表象的背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国家对数据主权的关注。

不仅是中美之间,这个世界上的其他政体,例如欧洲,对数据主权的关注要更早,已经落实在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上。2020年7月,欧洲议会研究服务中心(EPRS)发布的一份关于《欧洲数据主权》的研究报告指出,非欧盟科技公司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力威胁着欧洲公民对其个人数据的控制,并限制了欧盟高科技公司的成长和欧盟及其成员国在数据环境中的立法和执法能力。因此,欧洲要寻求加强数字领域战略自主权的新政策方法,以获得在数字世界中独立行动的能力。3.结语在新兴的大数据技术和大数据产品领域,各资本巨头均争相进入。究其原因,正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揭示的那样:生产力的发展,将必然会导致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大数据技术代表着当今最先进的生产力,为创业公司迅速成长为行业独角兽提供了可能。然而机遇和挑战共生共存,具有更全面的视野,掌握更成熟的大数据技术,以及重要的前提——建立完善的跨境数据合规框架,是大数据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把握住这一机遇的关键。

作者:邹杨齐佳音

本文刊发于《中国高新科技》杂志2020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