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由中国信息协会主办,中国信息协会大数据分会承办,信息化观察网、天津市大数据协会、京津产业新城高村数智创新园、国润互联信息技术研究院协办的“2025可信数据空间推进大会”成功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冬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与路径》的主旨报告。
王建冬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演讲主题: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与路径
他强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中,收益分配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而价格正是这一机制的核心指标与信号,更是推动各方利益共享、促进数据流通应用的重要杠杆与指挥棒。此次报告围绕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在价格机制建设方面的探索与突破,从研究背景、基本思路、未来展望三方面展开分享。
在研究背景上,王建冬指出,我国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及国家数据局成立后的系列工作,起点源于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新型生产要素,这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伟大的理论创造与创举,并有望催生巨大的新蓝海市场。据初步估算,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短期可形成三千至五千亿规模的数据交易市场,而从中长期看,数据要素化和资产化甚至可能催生十万亿级别的新兴资产市场。这一巨大潜力的实现,高度依赖于两大核心支撑:一是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价机制具有鲜明的公共性。根据《数据二十条》中的“公共数据和企业个人数据两分法”,公共数据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区别于企业个人数据的市场自主定价。具体看公共数据领域政府指导定价的实现路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在2023年6月牵头承担了福建省公共数据有偿使用定价策略研究课题并形成相关文件,形今年4月该成果获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成为全国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府指导定价产品;2023年10月起,配合委价格司、国家数据局密集地开展调研,今年年初正式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机制通知》,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中央和地方两级定价目录进行管理。
在基本思路方面,王建冬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需经历原始权利的取得、开发权利的授予、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和进场交易五个基本过程,形成“两级开发、多类主体”的体系架构。一级开发主体负责数据资源的归集与初步处理,二级开发主体则进一步开发形成公共数据产品与服务,最终进场交易。目前,江苏、湖北等地已出台相关条例,明确要求公共数据产品与服务必须进场交易,进一步推动数据流通规范化、市场化。
在收费机制上,价格司文件明确一级开发收费遵循“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原则。王建冬表示,当前正推动形成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监审办法,重点研究业务部门、数据主管部门、数据运营部门三类主体的成本构成与核算方式,目前已在江苏省数据局开展试点研究并初步形成方案,下一步将细化完善,形成可在全行业推广使用的标准。这一标准至关重要,是解决公共数据“流得出、用得好”的基础,也是保障参与各方获得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展望未来,王建冬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形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的政策闭环;二是探索将公共数据作为全社会数据定价之“锚”;三是探索定价方法能否参考土地定价的发展轨迹,从成本法向收益法、市场法演进。
王建冬的演讲为当前我国公共数据价格机制的建设提供了系统思路和重要参考,也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
(以上内容根据2025可信数据空间推进大会嘉宾发言整理而成,未经嘉宾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