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助力解纷 以数据赋能司法2024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再谱新篇

时间:2025-07-29
作者: 张若楠

司法链平台存证次数增至13.95亿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调解员达46.15万名,全国律师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立案等事项2092.93万件次,平均每分钟就有超过100件案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实现“掌上立”……

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书中一组组最新数据引人瞩目,显示着2024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亮眼成绩。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24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在深化数字治理体系改革的背景下稳步发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推动司法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司法审判、案件执行、信息公开等多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办案水平、化解执行难题、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司法保障。

全过程诉讼服务贴心化

“如我在诉”,要求法官审理案件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关注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24年,各级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审判理念,依靠信息化赋能诉讼服务,持续提升诉讼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动大数据应用等现代科技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推进立案、缴费、送达、保全、鉴定、庭审等全流程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赣法通”平台打造了集沟通、查询、送达、材料递交等于一体的开放式、全过程诉讼服务新模式,实现立案、办案、结案全过程诉讼服务贯通融合。

据江西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杨崇华介绍,诉讼办理流程往往比较烦琐,当事人在办理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时,如果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和及时的反馈机制,就会导致当事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容易产生误解和不满。

“赣法通”平台已于5月28日在江西全省法院完成全面上线,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登录“赣法通”微信小程序并实名认证、自动关联案件,通过电话直连方式与办案团队联络,电话未接通时,当事人还可通过系统留言方式向法官团队提出诉求,法官团队成员以“多对一”模式回复,实现“电话打得通、法官找得着”,留言事项高效处理。

“我们还打造了专属当事人的个性化‘e诉空间’,将诉讼参与人和案件信息关联,搭建起以案件为中心的诉讼沟通群,支持法官团队、当事人、律师团队、调解员等角色加入,实现多场景多诉求在一个空间办成,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杨崇华说。

放眼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的贴心举措不断推出——新疆各级法院通过“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实现汉语、维吾尔语与哈萨克语之间实时精准翻译,让少数民族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听得明白、看得明白;福建各地法院联合残联建立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引入4个残联调解组织和72名残联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湖南法院打通财政、银行系统,采用“一费一码”方式,实现全省法院缴费和票据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并对涉案往来款的收取、结算、退费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为解决当事人跨域参与庭审的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试点,指导13家试点地区高院和辖区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阅卷、材料收转、文书领取、调查取证申请、延期开庭申请等服务,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2024年,全国法院提供跨域诉讼服务7918次,让企业和群众不用千里奔波,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各项诉讼业务。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最重要、最直接的用户是法院干警,能不能发挥信息化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办案办公质效,把干警从烦琐的资料收集等辅助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是影响司法体制改革成效、衡量信息化建设效能的关键点。

据了解,审判辅助事务一般包括审前、审中、审后、送达四个阶段,涉及扫描编目、信息录入质检、排期开庭、程序性文书制作、辅助保全、庭前证据交换、合议庭评议记录等20余个事项。

202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各级法院着力提升信息化辅助办案办公效能,吉林、安徽、江西、江苏、湖北、重庆、广西等地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

以吉林为例,为让法官更加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探索提出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为基础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审判辅助事务从审判执行工作中剥离,研发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平台在全省法院推广应用,有效解决审判辅助事务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化程度不高、管理标准不一、服务保障不规范等问题。据了解,吉林法院还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同电子卷宗提级编目管理和法院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同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实现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办理。

“吉林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平台将100余个辅助事务节点‘搬迁’到线上,通过任务自动派发、节点智能监管、信息实时反馈等功能,各流程节点紧密衔接、实时提醒、全程可溯。立案阶段,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大量纸质材料,可直接上传电子诉讼材料;阅卷环节,法官借助电子卷宗系统随时查阅案件材料,通过智能检索和标注功能快速定位关键信息;送达环节,法院与通信运营商、公安部全国人口查询系统、历史涉案数据库等共享相关数据。”吉林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林南南告诉记者,自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电子送达成功率提升至90%,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整体平均送达时长缩短至0.91天,电子送达成功率为91.28%。

此外,依托远程庭审系统线上举证质证也得以实现,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展示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记录也可借助智能语音识别等技术快速生成文档。裁判文书制作也更为便捷,借助办案系统实现文书模板初步生成,法官在文书格式调整、基本框架撰写方面的工作量有所减少,从而让法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在裁判文书中论理、说理。

2024年,吉林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6.3%,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2025年上半年,审限内结案率97.09%,较改革前提升2.11个百分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院信息化蓝皮书》主编田禾表示,以信息化赋能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既能深度挖掘辅助人员内部潜力,也能透过辅助事务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是对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各地法院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领域的改革实践,是符合现有法律法规、遵循司法权运行规律基础上的有益探索,吉林、安徽、江西等地的宝贵经验为全国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思路。

胜诉权益兑现高效化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24年,人民法院继续优化完善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应用网络查控系统对接新的财产形式,不断深化与协执单位协作,织密联合失信惩戒的“天罗地网”,实现了与398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深度对接,推进不动产网络查封试点、专利权及商标权的网络查控、车辆网络查封等工作。截至2024年11月,全国累计查询查控案件达1.8亿件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配合案款收支管理的10家银行所有案款账户进出款项信息实时导入法院案款管理系统,实现法院系统接入外部数据,建立起案款管理“五个台账”,从案款归集、案款认领、延缓发放、案款支付、监管督导5个方面全流程闭环管控。截至2024年12月,重庆市三级法院执行案款合规率达到97.79%,较上年同期提高24.98%,案款发放平均用时5.27天,较上年同期缩短15.35天。

重庆市高院还建成了全国首个覆盖省域的不动产远程查控系统,与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2家单位形成执行联动机制,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互共享,推动户籍、民政、不动产、车辆等70余项数据的一键集约查询。

“查人找物”是法院执行的核心环节。为破解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行踪逃避执行、车辆难以实际扣押、不动产处置低效等“查人、找物、变现”难题,广东省江门法院从高质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出发,探索建立了“不动产询价+查人扣车”双系统。

作为“法院+税务”协作平台,不动产询价系统将执行财产信息采集、相关文书展示评估、价格生成以及税收政策指引等功能集合在统一的线上平台,畅通了税务和法院的双向信息交换。自系统运行后的两年间,重庆市法院推送询价共9191条,涉案不动产4994处,有反馈结果的8943条,其中询价用时在7天内的反馈结果约占87%。

通过“法院+公安”协作平台,法院端可以向公安端发起协查任务,由公安端受理完成“查控被执行人”“查询车辆信息”“查封车辆”“解封车辆”“扣押车辆”等。自去年5月6日该系统上线运行至去年底,该市法院共发布查控被执行人118人次,扣查车辆570辆,成功扣押率58%,促成93个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到位金额1296.41万元,协助异地法院扣押涉案车辆38次。

2024年,全国各级法院还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开展区分“失信”与“失能”相关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失信惩戒系统,配合开展系统对接改造与试点应用工作。完成失信惩戒系统平台化改造以及案件获取、被执行人获取等相关功能适配改造和接口开发。全国法院系统配合中国民航信息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等部门开展失信数据推送改造,有效提升被执行人数据比对命中率。截至2024年12月15日,通过协助执行单位的联动共治,已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254万余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2253万余人次,其中,1585万余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