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在10月10日上午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日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国家数据局负责人表示,《意见》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相关工作机制在加紧建立。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源登记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目前已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目前,地方层面,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称:“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