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为证!中国扶贫龙头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成效显著

时间:2021-03-03
作者: 人民日报海外版

增值税发票大数据显示,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效果显著——扶贫龙头企业规模迅速扩大

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这其中,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发挥了哪些作用?增值税发票大数据给出了答案。

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扶贫攻坚成果丰硕。

2016至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增,发展态势良好。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分区域看,东北地区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近两年增速加快提升,2019年增长13.6%,2020年增长29.7%,增速跃居四大区域首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5.6%和13%。分行业看,2016-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1.9%。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17.5%、20.9%、18.8%和20.7%。交通物流状况持续改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年均增长14.7%。

增值税发票大数据还显示,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行产业布局。2016年以来,从事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1%、27.6%和36.2%,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3%,户均营收规模从2015年的1044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4383万元。此外,2020年全年销售过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是2015年的3.3倍。

扶贫龙头企业经营效益不断改善。2016年以来,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9%,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4%提升至2020年的15.4%。

透过增值税发票大数据还会发现,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2020年,农副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占扶贫产品的比重达35.7%,较2017年占比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明显高于米面粮油(29.2%)、禽畜蛋奶(17.6%)、新鲜果蔬(9.3%)和中药材(2.8%)等初级农产品比重。从产品销售增速看,农副加工产品近两年销售收入增速分别为12.8%和31%,向好趋势明显;菌类、水产品等销售收入增速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67.4%和56.2%。